1.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须在入学前转入学校;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各专业(或研究方向)普通招考的定向生比例不超过40%。注:按所列比例计算人数,取整数部分。
3.考生需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若发生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而造生不能报名、考试、录取就读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4.请考生随时关注宁波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cn),所有招生信息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新版本为准。
附件【附件1:宁波大学2020年博士网上报名系统填写说明(普通招考).doc】
附件【附件2:宁波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附件3:同意报考及学习证明.doc】
附件【附件4: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11月20日
2020年宁波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名注意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