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参加2020年福建省高职分类考试的录取,招生录取工作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组织、监督下进行,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
(三)2020年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考生高职分类招考实施“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办法,即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四)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根据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
(五)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2020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技工学校考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不作要求。
2020年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面向中职考生高职分类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