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点仅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不受理网报信息修改和现场补报。
2.根据相关规定,报名现场确认阶段,报考点不负责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单位负责。因此,凡是不具有报考资格而参加报考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因场地所限,5141报考点暂不具备“建筑设计”类专业(考试科目代码为“5XX”)、单门考试科目时长超过3个小时及有特殊考试条件(如绘图、绘画、舞蹈、音乐、表演等)科目的组考条件。
4.根据相关规定:
(1)未交费考生不予现场确认;已交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的,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名考试费不退;已交费考生未参加考试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2)在网报时,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5.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可凭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特别提示:考生应妥善保存《准考证》电子稿,以备复试时使用。
6.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考科目全国均实行网上评卷,为保证答题质量,考生考试时应使用报考点统一提供的标准化考试文具答题,不得携带其他任何文具入场。
7.残疾考生申请考试便利条件的,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通知的要求及程序办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4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而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均触犯刑法。依据刑法,上述行为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79条,对于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抄袭他人答案,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以及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将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在尚未触犯刑法及其他法律的情况下,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考试1至3年的处理;对在校考生,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4.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及考生人事档案,作为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2020年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点研招现场确认完毕,考生有序离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