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政策
凡被我校第一批次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可享受如下资助政策。
1.校长奖学金:按照原有比例的150%评定。
2.“精英师范生”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一年学费。
3.专业奖学金:提高评定比例至5%。
4.勤工助学岗位: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每生每月工资不低于360元。
5.临时困难补助: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出现突然变故造成生活困难,学校给予学生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1000-
2000元。
6.助学贷款:家庭经济条件确有实际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来完成学业。每年可申请不高于8000
元的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不用支付利息,利息由学校和省财政承担。
7.实验班学生同时可以正常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申请国家助学金等。
2020年牡丹江师范学院黑龙江省一批制定资助政策,以多种学业奖学金形式返还实验班学生学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