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重视招收特长考生,在分数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有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创造、文(体)等特长的考生。
2.各招生专业对考生无男女限制、无外语语种限制。
3.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复查,对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通过各省、自治区高考信息台或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第十二条 学费收取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各专业收费标准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十三条 学费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按《柳州职业技术学院退费管理办法》规定退费。
第十四条 新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机构(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五条 学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第十六条 学校成立有“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学生通过勤工俭学岗位,帮助自己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 学校为经济困难的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资助措施。
第十八条 本章程在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上向社会发布。
第十九条 特别申明:学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考试、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0年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普高艺术类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