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简章及说明中如与国家2020 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的,以国家2020 年招生文件为准。如有细节微调,恕不另行通知,以教育部政策为准。中国研招网上,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为上年度的实际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2. 一志愿报考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时,需要在“备用信息1”中填写拟报考的硕士生导师姓名(仅供报考及复试参考,以录取后入学时导师和研究生双向选择结果为准)。
3. 招生目录中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表示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为“J”表示一级学科下设置的二级交叉学科。
4. 我校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硕士)学制3 年,全在校集体住宿学习(非全日制除外,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学院的具体要求执行)。其中我校全日制专业硕士在实际培养过程,按照各专业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必须有一定的时间段在企业现场进行,我校提供以下联合培养示范基地保障培养质量。
目前我校设立的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有:
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省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土木工程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电力科学研究院电气工程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化工过程机械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兰州电源车辆研究所机械工程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西北分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兰州化工研究中心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兰石研究院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白银新材料研究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5. 从2017 年起,国家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工作,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以我校文件
为准,无其他奖助学金待遇。学制为3-5 年,上课方式等其他问题请咨询相关学院。欢迎各大企事业单位或行业协会、人力资源部门和我校商洽高层次、实用型高级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在职培养事宜,直接联系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
生本人承担。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20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招生、培养、授予学位等工作进入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已经毕业的,撤销毕业证书,按照流程取消所授学位, 并追究造假责任。
7. 若2020 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以国家新政策为准并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不再单独通知。
8. 我校不提供考生初试成绩单,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查询本人考试成绩,需要成绩单盖章的请在我校复试工作开始前,直接到研招办办理,其他时间不受理。
9. 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招收的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时录取类别必须明确为“定向”或“非定向”, 定向生由工作单位、学校和考生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考生直接回原工作单位;非定向生须在入学前调取本人人事档案。在研究生就读期间不允许变更录取类别。
10.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 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11. 我校在浙江温州设有“兰州理工大学温州研究生分院”,主要招收部分动力工程、材料工程、机械工程等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为当地的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
12. 鉴于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毕业的不确定性,原则上取得本科证书后方可报考。一志愿报考且初试通过后复试环节必须按照同等学力加试2 门专业基础课。
13.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既可招收全日制,也可招收非全日制,具体以招生专业目录为准。14.2020 年国家对专业硕士领域调整,我校的工程管理专业硕士原则上需要具备工科专业背景,具体的条件咨询机电学院。
2020年兰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其他说明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