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学科应立足当下,突出办学特色、培养目标和学科特点,按照学校提供的模板,制定科学、合理、可执行的“申请-考核”制具体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申请-考核”制专家组成员名单、报名条件、选拔流程、考核方式方法、时间安排等,并将实施方案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二)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准备相应材料并提出申请,将申请材料提交招生导师,导师审查同意后,向学科专业所在学院推荐。
申请者应准备以下材料:
1.《兰州理工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一份;
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3.两份本学科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书;
4.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或档案保存单位盖章)、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5.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详细摘要和目录、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及已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应届生在当年9月入学前未能取得硕士毕业证、学位证的,本次申请无效。
6.已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等其他体现学术水平、说明科研能力的材料或证书复印件;
(三)根据博士招生进程安排,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本办法及学院的具体实施方案,审查申请者的材料并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专业考核。
各学院在一级学科内成立由5名(或5名以上单数,其中组长1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学科专家组负责对考生进行专业考核。专业考核分为专业外语水平、专业能力和专业综合素质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考核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学院负责全程录音或录像并存档备查。
学科专家组根据对考生的考核结果给出专业考核分数(百分制),提出本次“申请-考核”明确的建议是否拟录取意见,并按成绩排序后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
(四)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按要求公示。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工作,逾期未完成报名视为自动放弃。待通过教育部录取检查后,确定录取,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学院学科专家组对专业考核结果负责,专家组组长在考生有异议时必须给出合理的答复和解释。
2020年兰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管理选拔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