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鼓励博士生导师通过“申请-考核”制录取博士研究生,各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导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办法,在保证完生计划的前提下,可向“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倾斜,但是必须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暂行办法》的通知》兰理工发〔2018〕348号文件。
2020年兰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管理“申请-考核”制占用导师当年招生名额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