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录取考生须持我校的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招生办公室和专业所在学院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无故超过一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参照普通高考招生录取本科生相关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教育部、甘肃省相关规定处理。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新生在复查时,除须提供学籍档案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并保证其材料的真实性:
1.本人签字确认的《兰州交通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原件。需上交到学校招生办公室,留存装入学籍档案;
2.《录取通知书》原件;
3.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
4.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三)新生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读学籍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四)学生入学报到时,党团组织关系及档案须转入学校;户口是否迁入学校,由学生自行决定。
答案来源于:2020年兰州交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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