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请于2020年5月7日前通过邮件提交如下材料电子版:
1.《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历学位证书,以上证件原件入学时查验)、《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附件2)。注意:《诚信复试承诺书》及《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需填写完成并经本人签字后进行扫描。
2.“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3.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5.被列为“国防生”计划的考生,还须出具驻推荐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6.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参加过5门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的学习证明。
7.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8.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士激励措施的工作指南》(教人司〔2020〕41号)的通知精神,2020年我校将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考生(援鄂、获市级以上表彰、参与定点医院防疫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个人简历材料,其中包括个人履历(一页为宜)、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毕业论文摘要、科研成果等能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考生可自愿提供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注意:个人履历中所附照片需为近期免冠标准证件照,五官清晰无遮挡。
复试考生将以上材料准备完毕后,按上述文件类别和顺序命名、打包于5月7日前发送至:glxyyz@***.cn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均以“报考学科+姓名+一志愿/调剂”(比如,公共管理张三一志愿,工商管理李四调剂,等)进行命名。
特别提醒:(1)截止2020年5月7日下午6:00时仍未收到电子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2)所提供电子版材料涉及证件或证明必须为原件扫描件,姓名、证件号、签字及公章等关键信息处须完整、清晰并无涂改,否则将视为无效材料。(3)若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将直接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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