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工作。
2.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开展与复试相关的各项工作。
3.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制定学院(中心)复试具体工作方案细则并组织实施。
4.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在学校和学院(中心)指导下,按照学校制定的复试小组基本规范,具体实施面试、实践能力等考核,确定具体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
复试小组的组成及要求:各学院(中心)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一般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或副教授担任,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复试小组的组员应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存备查。
5.复试过程研究生处将派专人进行巡查监督,确保面试环节规范统一。面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同时向考生开通质询监督电话,畅通考生联系通道。
6.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信息中心、保卫处、后勤集团等负责我校复试期间设备配置、网络技术支持、考场秩序维护、疫情防控等方面相关工作。
2020年兰州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工作的组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