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成绩核算
录取总成绩由统一考试总成绩(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与复试总成绩加权获得,其中统一考试总成绩占录取总成绩60%的权重,复试总成绩各占录取总成绩,40%的权重。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
录取总成绩=统一考试总成绩/3×60%+复试总成绩×40%
(二)录取前招生培养单位要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
(三)录取
由于疫情防控工作特殊时期,参加初试的考生均参加复试。参加复试后,考生成绩达到低控制线,按照考生报考导师成绩排序,结合招生计划、导师研究方向、培养潜力、思想政治考核结果以及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博士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终录取名单。
(四)如未达到规定分数线或复试(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0年兰州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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