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及实施细则,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1.不需进行专业考试的考生,按报考专业直接录取;
2.进行专业考试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专业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在丽水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正式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0年丽水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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