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除按照博士后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外,享受学校职工待遇并计算工作年限:
1.学校将为进站博士后申报辽宁省相关人才政策资助,根据《辽宁青年英才储备计划实施办法》规定:“给予设站(基地)单位新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每人10万元生活补贴”。
2.根据辽宁省《关于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规定:“博士后研究人员凭进(出)站审批表、户口簿可在拟迁入地城镇地区办理落户。”
3.根据辽宁省《关于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优秀博士(博士后)奖励操作细则,进站做博士后研究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博士毕业生,省政府一次性奖励每人20万元(人民币)。
(1)业内公认招收单位认定的全球排名前200的国(境)内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生,高校全球排名情况以其正式取得博士学位年度的“TIMES大学排名”“QS大学排名”“USnews大学排名”或“上海交通大学大学排名”公布数据为准。
(2)来辽宁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
符合上述(1)(2)全部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在辽宁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正式聘用合同的,省政府一次性给予每人30万元奖励(人民币)。
4.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科研成果可作为在站或出站后评聘职称的依据,已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其中留辽、来辽工作满一年,经用人单位考核成绩特别优秀、贡献特别突出的,可申报或认定正高级职称。
5.学校为非在职博士后发放工资,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
6.非在职博士后参加学校年度考核,考核合格的,可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7.学校为非在职博士后缴纳社会保险。
8.学校为非在职博士后缴纳住房公积金。
答案来源于:2020年辽宁中医药大学下半年博士后招收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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