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实施网上录取,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一)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划定: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经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
(二)录取方法: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坚持专业优先原则,录取时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普通高考单招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考试成绩优先录取。中职升学考生依次按职业技能、文化素质成绩优先录取。
(曰录取结果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提交学院院长办公会批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四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网上确认(考生请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和密码,报名系统的一切操作行为均视为是本人操作)。核实投递信息,确保录取通知书准确投递。
(五)按教育厅文件规定,凡被我院6月份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中职升本考试;已被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辽宁省统一组织的中职升本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我院第二阶段单独招生考试录取。
(六单独招生的新生与统招录取的新生同时报到入学,学院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复查合格新生入学后提出退学申请的,按实际发生在校学习时间收取学费,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2020年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