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测试、面试时间:2020年1月18日8.30。
第二次测试、面试时间:2020年3月18日8.30。
对于申请报考我校且技战、术水平突出,因故无法参加以上两次测试的考生,我们将单独组织测试、面试。
考生根据实际情况可自行选择参加第一次或者第二次集中测试,如参加第一次测试,因身体状态、水平发挥等因素未能取得满意成绩,还可申请参加第二次测试或者单独组织的测试、面试。
七.录取要求
(一)专业测试成绩
1.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考生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的,原则上须参加所在省招生部门组织的体育专项技能测试且取得合格成绩。
2.击剑项目考生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受委托负责组织实施的全国统测成绩,结合学校击剑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实际情况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
3.羽毛球项目考生采用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羽毛球专项测试的成绩,结合学校羽毛球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实际情况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
4.测试、面试结束后,将由招考小组当场公布测试成绩。我校将根据专项测试的成绩确定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名单,并与考生签署拟录取协议书。
5.考生与学校签署拟录取协议书后,由学校将测试合格考生名单上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合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凡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和录取资格。
6.合格考生在其高考文化课成绩或者文化课统考成绩符合招生政策后,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按照考生测试项目、性别、运动等级分别排序)顺序择优录取。
(二)文化课成绩
1.具有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且在体育专项测试中成绩特别突出者,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受委托负责组织实施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我校将根据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结合所有考生成绩分布情况,自主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文化课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待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计划人数的20%。
2.具有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且在体育专项测试中成绩优秀、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省(市、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待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计划人数的30%。
3.除去以上1、2项中所列情况外,其余具有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且在体育专项测试中成绩合格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省(市、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在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顺序择优录取至额满为止。
4.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区),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将按照该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分数线执行。
八.其他说明
1.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运动水平复审,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入校后需与学校签订协议,明确参加运动队的义务和责任,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2.本简章如与教育部当年关于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3.本简章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学校地址及咨询电话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一号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编:113001
咨询电话:电话:024-56865000,56860796
咨询微信:
附件【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申请表.doc】
2020年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时间:本年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拟将进行两次集中测试、面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