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考生在规时间内登陆教育阳光高考平台填写、提交报名申请信息。
2.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愿填报专项计划。
3.省、市、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将通过两个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信息(含考生姓名、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情况、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信息及高校录取名单)在考试机构网站和考生所在中学网站、班级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对通过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等方式骗取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取消其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对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学校、单位和个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
答案来源于:2020年辽宁省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通知
2020年辽宁省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报名、资格公示及责任追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