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因身体原因除外,考生如发生违约的,政府按下列情况追究考生相应违约责任,并将公布考生的违约记录且记入个人信用体系。
(1)专科毕业后未能按协议约定,到政府方指定地区的学校从事教育工作的,考生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的1个月内,一次性向当地政府退还所享受的教育培养经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教育培养经费按照每生每年2万元的标准计算)。
(2)专科毕业后到定向计划来源地的学校从事教育工作未满六年的,自离开定向范围的教育岗位之日起,在1个月内按不足服务年限(包括离开当年)每年25%的比例一次性向丙方退还所享受的教育培养经费(应退还费用=不足服务年限×25%×教育培养经费)。
2020年岭南师范学院五年一贯制专科层次公费定向被五年一贯制录取学生如违约要承担什么责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