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学》有关要求和内容,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具体复查内容将于新生入学前公布。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020年辽宁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复查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