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我校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2.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我校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要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艺术类控制分数线(合格线),符合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投档条件,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无外语分数限制。
对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按艺术类录取原则计算后综合成绩相同的,有文件规定的省(市、自治区)按该省规定执行。没有文件明确规定的省(市、自治区)依次按专业课、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3.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同意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联系电话、网址:
辽宁科技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4-43164073、43164076(传真),通讯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槐路176号,学校网址http://www.***.cn。
辽宁科技学院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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