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类: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顺序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批次,学校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录取。
艺术类:我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投档条件。在辽宁省招生的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等美术类专业为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应省统考类别为美术类、统考专业为美术类、专业方向为美术类、成绩专门化要求为美术类;音乐表演、表演等非美术类专业为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有序志愿投档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音乐舞蹈类、统考专业为音乐表演、专业方向为声乐演唱、成绩专门化要求为流行、美声、民声(任意一项均可)。表演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专业为表演,专业方向为表演,成绩专门化要求为表演。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方式,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部门政策执行。在征集志愿录取时,按照征集省份招考部门规定执行。
2020年辽宁科技大学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