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体检合格的,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做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引进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引进并查实的,不予引进。对在公示期间因故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并公示。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鲁南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发布的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引进工作贯彻落实推进创新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式的精神,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3、本简章由鲁南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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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0539-8977768
附件:1、国内部分重点高等院校
2、鲁南技师学院2020年公开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表
3、鲁南技师学院2020年公开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4、鲁南技师学院2020年公开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诚信承诺书
鲁南技师学院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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