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结果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将于辽宁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学生管理与毕业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二)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退学的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四)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九、保障与监督
(一)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三)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十、附则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三)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169号
邮政编码:121001
联系电话:0416-4198703
辽宁工业大学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
附件【附件:辽宁工业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登记表.xlsx】
(二)入学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1.《录取通知书》原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答案来源于:2020年辽宁工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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