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录取考生须持我校的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 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 校学生处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无故超过两周不报到者,视 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参照普通高考招生录取本科生相关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我校按 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 暂行办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将取消其入 学资格或学籍。新生在复查时,还须提供报名时所涉及的材料的原件 及复印件。
(三)学生入学报到时,须党团组织关系及档案须转入学校。自通知书规定入学日期起20 个工作日内,未办理党团关系及档案入校者,
不予注册学籍,按自愿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答案来源于:2020年辽宁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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