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语考试
外语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初步定于2019年12月9日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研究生网站后续通知)。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二)综合考核
1.申请人须参加各学科组织的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结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综合考核内容分为专业外语测试、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综合考核每部分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能录取。
2.专业知识考核主要考察申请人对本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前沿知识、新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专业知识考核一般应采取笔试、实验操作等方式进行。
3.综合能力考核主要通过对申请人的科研成果评估、硕士论文研究状况汇报、现场回答问题等方式考察申请人综合素质及科研能力,考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考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
4.各招生学科(按二级学科)设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考核导师组(以下简称导师组),导师组应由不少于5人的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设组长1人、秘书1人,导师组负责综合考核的命题、评卷、组织面试、对申请人的科研成果进行鉴定和评价等。专业外语测试、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的考核形式由导师组确定。
5.考核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并严格进行记录,所有考核内容都应有可以复查的记录材料,所有相关材料应妥善保管备查。
2020年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试与考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