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间安排
2020年3月31日9时至2020年4月10日16时,已在“研招网”完成网上报名准备参加我校初试考试的考生,登录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博士管理系统”),按要求提交审核材料。同期学校安排专人进行审核。
2.系统操作
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号码、姓名拼音(与“研招网”报名信息一致)登录“博士管理系统”,依次点击“确认报名数据”和“提交审核材料”菜单,按操作提示确认报名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对应的PDF格式文件,完成提交。
“博士管理系统”网址http://ksd.***:1051/。
3.提交材料
以下材料中第1至4项为必交材料,其中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须在有效期内。
材料(1)居民身份证
须包括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信息。
材料(2)报考类别确认书
请从“博士管理系统”内下载,打印输出后填选相关信息并扫描上传。无打印设备的考生可全篇手写后扫描上传。
考生所选择报考类别须与本人《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第5页“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中注明的报考类别一致。
材料(3)硕士学历(学籍)或学位材料
①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已获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硕士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仅获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位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④在域外获得研究生学位(学历)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材料(4)本科学历材料
①考生提交本人本科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无本科学习经历的考生提交专科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在域外获得学士学位(学历)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材料(5)其他材料
仅供有曾有名或居民身份号码变更的考生上传材料。
有曾用名的考生,须提供《居民户口簿》本人页(含曾用名信息),或考生本人《户籍证明》(含曾用名信息);
有居民身份号码变更的考生,须提供属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民/公民身份号码变更证明》。
2020年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报考信息确认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