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考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具体事宜见《辽东学院新生入学须知》,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二)学校将在学生入学后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1.《录取通知书》原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三)第二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
(四)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教育和管理遵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0年辽东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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