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
1.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山东、浙江、北京、上海、天津、海南)
按“专业”投档的省份(山东、浙江),进档考生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选考科目要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均予录取到投档专业。
按“专业组”投档的省份(北京、上海、天津、海南),进档考生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选考科目要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在专业组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专业组内考生按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专业组内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2.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进档考生按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以院校为单位投档的批次,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3.对于投档分相同的考生,若所在生源省(区、市)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在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科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科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排序在前。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编导
使用生源省(区)专业统考成绩,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综合分、文化成绩均相同,在山东省按投档规则排序录取;在其他省(区),依次按语文、文(理)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2.音乐学
山东省考生使用2020年山东师范大学等23所高校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联考成绩,其他省(区)使用生源省(区)专业统考成绩,按进档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相同,在山东省按投档规则排序录取;在其他省(区),依次按语文、文(理)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3.舞蹈表演
山东省考生使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舞蹈类专业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联考成绩,其他省(区)使用生源省(区)专业统考成绩,按进档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相同,在山东省按投档规则排序录取;在其他省(区),依次按语文、文(理)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4.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
使用生源省(区)专业统考成绩,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综合分、专业成绩均相同,在山东省按投档规则排序录取;在其他省(区),依次按语文、文(理)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使用生源省(区)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综合分、专业成绩均相同,在山东省按投档规则排序录取;在其他省(区),依次按语文、文(理)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2.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录取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020年鲁东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按照教育部和各生源省(区、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结合考生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