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规定,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各方面的情况。函调的考生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生须在入学前提交思想政治考核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2.资格审核。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各学院认真审核考生提交的各项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学历(学籍)认证材料),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复试报到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考生登录系统后,须签订电子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承诺“不替考”和“不作弊”。如发现替考和作弊情况,将取消复试资格。
3.加分资格。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的相关政策规定,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予以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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