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录取
1、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学校在分类考试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教育厅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分类考试招生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录取各个环节。
2、中职考生按专业大类,遵循“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行预录取。普通高中考生不分专业类别,遵循“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行统一预录取。预录取专业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专业志愿。
3、软件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互联网金融、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工业机器人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创新创业实验班)、无人机应用技术等校企合作共建专业,单独划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行预录取。
4、退役士兵考生计划实行单列,录取规则参考《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退役士兵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教办〔2016〕33号)有关规定执行。
5、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专项计划录取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9年安徽省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办法>的通知》(皖教办〔2019〕3号)文件要求,单独录取,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
6、学校将根据参加测试考生的生源结构情况,适当调整面向中职和面向普高的计划及专业之间计划分配。
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名单6月15日前在我校网站(http://www.***.cn/)进行公示。
(二)考生确认
所有被预录取的考生须在6月17日-19日登录安徽省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面向中职扩招报名考生仅能参加2020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录取,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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