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命题
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非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大纲由学校统一编制。
学校自命题考试科目按照各科目确定的考试大纲要求进行命题,其目的主要是测验考生对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十四条 初试考试
1.考试时间:全国统一时间,由教育部公布,具体时间以《准考证》通知时间为准。
2.考试科目: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考试科目代码为“5”字开头的作图、绘画类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考试方式均为闭卷笔试。
3.单独考试的考试科目、方式及时间与全国统考相同,考试难易程度与全国统考水平大体相当。
4.推荐免试生不参加初试考试,但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复试。
5.考试地点由考生所在报考点统一安排。
第十五条 评卷
1.统考试卷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评阅,其他业务课试卷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地点集中评阅。
2.查阅试卷规定。考生本人不准查阅试卷。如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3日内向学校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和理由,研招办根据情况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经复查后确需要变更成绩的,须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
3.入学考试成绩实行网上公布并由考生上网查询,成绩公布时间预计在2月中旬左右。
第十六条 推免生(直博生)接收
1.我校2020年接收推免生招生专业和人数请查阅《昆明理工大学2020年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昆明理工大学2020年推免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推免生未完成的硕士招生计划将转入考试招生计划中招生,直博生占用博士招生计划。
2.推免生(直博生)接收工作全部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进行,考生须按教育部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推免生注册、网上支付、报名等手续。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在10月10日前登陆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考生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复试通知。推免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
3.推免生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复试。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直博生)将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待录取资格。
4.推免生(直博生)接收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按《昆明理工大学2020年接收推免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章程》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调剂方式
调剂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其他方式概不受理。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 申请调剂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考试方式应是全国统考或联考;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确定的B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有自划线的,执行自划复试分数线要求);
4.调剂应在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间进行,统考考试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1)外国语考试科目必须为英语。
(2)调入专业如有数学考试科目的原则上要求其原报考专业有数学考试科目,且原则上要求数学考试科目类别与调入专业数学考试科目类别一致。
(3)管理类联考只允许在管理类联考专业间调剂,不允许调入其它类别专业。调入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只能从管理类联考考生中调剂,且符合专业要求的报考条件。
(4)报考照顾专业的只允许在照顾专业间调剂,不允许调入非照顾专业。
(5)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要求其原报考专业必须是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并满足我校要求的相关报考条件。
5.其它调剂规定和要求以教育部当年调剂录取政策和我校当年发布的调剂政策为准。
调剂必须符合以上规定要求,如不符合调剂基本条件而造成无法通过教育部录检系统录检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第十九条 调剂程序
1.调剂工作一般在3月中旬左右开始,调剂的具体要求到时在学校网站招生网页上再行公布。调剂考生需登陆《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对申请调剂的考生,待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公布后,由学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的考试成绩、考试科目、所学专业、学科背景、报考院校和专业以及其它能反映考生综合素质情况等因素进行审核筛选,确定拟调剂考生人选。
2.对被选中的考生,学校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回复后的考生请按复试规定和要求按时赴校参加复试。
3.对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学校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待录取资格。
第二十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分数线原则上执行教育部划定的B类考生复试分数线,对报考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和生源较多的专业及其它特殊情况,由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和考生考试情况单独划定复试分数线。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专业,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确定并在网上公布,学校不再向考生单独寄发复试通知。
第二十一条 复试报到时由学校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第二十二条 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下旬左右进行,具体时间以《昆明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通知时间为准。复试考试内容包括外语(含听力、口语、专业外语阅读和翻译)、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考生)和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考生以及少数专业对跨专业报考人员有特殊要求的,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各专业复试阶段考试科目以《昆明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第二十三条 录取以学院、专业和学习方式为单位进行,按照专业(领域方向)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各专业(领域方向)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0.6+复试成绩×0.4(初试总分满分为300分的除3)。复试成绩不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政治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的合格考生,以学院、专业(领域方向)和学习方式为单位,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志愿考生两种类型分列排队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并实行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如部分专业进行了多批次调剂和复试,调剂考生的录取按复试批次顺序依次录取。
第二十四条 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按《昆明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二十五条 录取名单需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录检审核,并在学校网站和教育部信息公开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正式录取。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考生和享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民族照顾政策录取的全日制定向考生,需调取人事档案材料到学校。
第二十六条 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执行。考生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自行到当地医院(原则上要求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考生须诚信体检,不得造假或请人代检。体检完成后,考生需向录取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提交《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及相关体检化验材料。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新生体检,如发现有体检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取消学习资格。
第二十七条 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中旬左右寄发。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并按规定与学校签定有关培养协议,缴纳学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第二十八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第二十九条 毕业生就业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云南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和要求,坚持“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针,围绕“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的工作目标,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
1.学校有毕业生就业管理职能部门,全面统筹全校各级各类学生就业工作。建立校院两级就业工作机制,开展毕业生就业事务办理、就业市场建设、校园招聘活动组织、就业指导教育、就业分析研究等工作。近年来,学校研究生就业率稳定保持在96%以上。
2.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录取时签订的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三十条 住宿情况及培养所在校区
1.我校研究生教育分呈贡、莲华两个校区培养,培养校区分布如下:
莲华校区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学院有:国土资源工程学院、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学院、有色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呈贡校区地址: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学院有:机电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电力工程学院、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交通工程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农业与食品学院、医学院、外国语言文化学院、国际学院、灵长类转化医学研究院。
2.学生住宿按录取学院所在校区入住。呈贡校区一类公寓(四人间)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一类公寓(六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莲华校区一类公寓(四人间)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一类公寓(六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普通宿舍(房间内不带卫生间)收费标准为400元/生/学年。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研招办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组织进行。考生对考试科目、研究方向、导师、复试和录取等具体事宜有疑问的,请直接与相关学院联系。
2.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查询和打印、调剂、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和有关通知全部实行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网站招生信息网页发布的招生信息,若错过考试时间,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声誉。考生申诉和纪检监督联系方式如下: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65112931,邮箱:yzbjd@***.cn,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
(2)研究生院办公室:电话:0871-65915828,邮箱:yzbjd@***.cn,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
(3)学校纪委:电话:0871-65916911,邮箱:xjw@***.cn,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纪检监察室;邮政编码:650500。
4.各学院联系方式见《昆明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5.昆明理工大学主页:http://www.***.cn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规定如有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文件为准,解释权在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广大考生报考昆明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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