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每个志愿投档时。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总分相同时,有学考成绩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若语数学成绩也相同则比较外语科目学考成绩,若仍相同的,全部投档,择优录取;没有语文、数学学考成绩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如单科成绩仍相同,则全部投档,择优录取。
(2)对各考试类进档考生,依照考生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成绩,如单科成绩仍相同参考职业适应性自我评价或专业课学习成绩证明表择优进行专业录取。一志愿录取有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
(3)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职单招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考生须按院校有关要求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免试生在高职单招一志愿投档前完成录取备案,已录取备案考生的志愿无效。
2020年冀中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