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申请者应保证本人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完全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三)如有特殊情况我校不能提供住宿,学生需自行解决;
(四)我校未委托任何校外机构及个人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训活动。所有招考相关信息及本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均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锦州医科大学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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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锦州医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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