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名额:根据各县(市、区)乡镇初中办学规模、办学水平等情况,将100个省级重点高中“圆梦计划”推荐名额直接下达到各地(见附件2),各地将推荐名额按参考考生比例分解至各乡镇初中学校,原则上“农村学校”全覆盖,并督促相关初中学校严格按推荐名额按时保质上报。
(二)招生条件:初中三年均在乡镇初中学习且成绩居年级前列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三)招生办法:各学校按照学生平时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在充分征求学生本人及家长意愿后,召开校委会研究讨论通过,由学生所在学校的校长实名推荐,由学校填写完成《“圆梦计划”校长直荐学生申报表》(见附件3)。
(四)招生公示:审查通过的学生名单应以书面和网络形式,在学生所在初中学校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络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含学生姓名、学校、班级、户籍、初中三年所在学校等基本信息,并提供举报电话。公示时间应在校委会讨论通过推荐名单之日起,至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结束之后。未经公示或经查实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能参加“圆梦计划”的录取。
(五)招生录取:各地推荐的“圆梦计划”学生仍需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中招系统”)填报提前批“圆梦计划”志愿和其他批次学校志愿。经我局核审通过后的“圆梦计划”学生直接通过省中招系统录取,录取后,学生在省中招系统上填报的其他批次学校志愿一律失效;经审核不符合“圆梦计划”条件的学生,按照其填报的其他批次学校志愿参与录取。“圆梦计划”所录取学生由市中考办统筹安排至荆州中学、沙市中学就读,不作调剂,并发放统一印制的录取通知书。学生可通过报名号登录省中招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2020年荆州市省级重点高中招收农村应届初中毕业生“圆梦计划”招生对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