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以及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2)作战部队(担负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军人子女。
(3)驻国家确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
(4)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答案来源于:2020年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录工作的通知
2020年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录以下各项条件需军人所属部队团级(含团级)以上政治部门提供相关证明及证书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