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诚信考试
认真阅读教育部《教学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我校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网络远程考试过程中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考试成绩等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携带规定以外的材料或者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未按网络远程考试相关要求摆放视频机位,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3)独立考试房间内有其他人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的;
5)考试过程中擅自连接数据线(含充电宝),利用手机查阅资料、进行手机屏幕分享、切屏、手机投屏等操作;
6)在答题纸上书写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等),做记号,暴露考生身份;
7)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的;
8)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9)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题目答案、考试成绩等行为;
10)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11)考试过程有录音、录像和录屏等行为,或将考试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的;
12)其他形式违纪、作弊等行为。
2、安装调试
考前确保两台设备电量充足,确保网络连接正常,考试时手机不允许擅自外接任何数据设备(含充电宝)。
“主机位”:请竖放,正式开考前,考生应本人正对设备摄像头,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考试过程中,不得佩戴任何型号耳机,不得用头发、饰品等遮盖耳朵及面部等部位,不得配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不得中途离场。
“辅机位”:请横放,设备摄像头从考生斜后方45度拍摄,需拍摄到整个写字台桌面、考生上半身和考生的“主机位”屏幕,并能让考务人员清晰地看到。
关闭考试设备的录音、录屏、直播、外放音乐、闹钟和其他APP的消息通知等可能影响考试的应用程序,考试全程不允许接听电话。
3、审查核验
考试前,考生完成身份核验、配合完成周围环境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正式开考前,面部正对“辅机位”摄像头,向工作人员展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然后通过主机位人脸识别后,进入正式考试环节。
4、突发情况
考试过程中,如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双机位通信效果不佳或设备中断等故障时,考生须立即通过钉钉群与考务人员联系,并按照考务人员的指令进行操作。
5、过程监管
(1)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考试环节。考生在考试的整个阶段须保持联系畅通,因考生失联造成无法完成初试,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2)羊驼考务高级远程考试系统为通用考试系统,系统内考试须知、注意事项等内容,如有与本通知不符的,则以本通知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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