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的录取将根据考生的综合情况,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1.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按照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专项计划实行单独择优录取。
2.若录取考生的体格检查或调档政审不合格,按照合格考生的录取成绩进行递补。
3.报考类别(含非定向和定向)以考生的网上报考确认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如确有特殊情况,由考生在复试阶段向报考导师及学院或学科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学院或学科在录取之前更改。
4.拟录取的应届硕士生,档案必须在入学报到时或之前转入我校;拟录取的非应届硕士生(定向生除外),档案必须在9月20日之前转入我校。
5.复试小组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和1名候补拟录取考生名单,由二级学院或学科审核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和候补拟录取考生名单。当有拟录取的考生不能正常录取时,由候补拟录取的考生依次递补。网上公示无异议,方可录取。
2020年江西中医药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