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材料内容
1.江西中医药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有效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4.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须提供已注册至本学期的学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n/),应届硕士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迟到入学报到时补交。
5.江西中医药大学2020年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6.本科及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应届毕业生由考生就读的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供;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的相关部门提供),并加盖提供学校或单位的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含中英文)和论文评议书复印件(可由档案存放单位或原毕业院校档案室提供复印件,需加盖提供单位或学校的公章);应届硕士研究生必须提供硕士研究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和硕士学位毕业论文摘要,但论文评议书复印件可迟到入学报到前补交。
8.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9.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或目前承担的科研项目任务书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0.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如果不是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则不需要交)。
11.个人陈述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12.《江西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表》一式7份。
13.专家推荐书2份,须由2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教授分别签字出具,由专家亲自密封并在信封的封口处签字。
14.准考证(需贴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二)报考材料要求
1.材料项数要求
(1)普通招考考生根据个人情况提交以上材料中1-11、13-14项;
(2)“申请-考核”制考生需提交以上材料中2-13项。
(3)全部报考材料请按项数和顺序要求,用A4纸规格装成合订本(专家推荐信和准考证不能装订)。
2.材料寄送要求
(1)“申请-考核”制:考生本人将报考材料于2019年11月13日之前,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就业科。或将纸质报考材料于2019年11月13日(以邮寄时间为准)之前,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就业科(通讯地址附后)。
(2)普通招考:考生本人将报考材料于2019年12月18日之前,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就业科。或将纸质报考材料于2019年12月18日(以邮寄时间为准)之前,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就业科(通讯地址附后)。
(3)未按时有效送达或邮寄报考材料的考生,视为无效报名。
(4)未录取考生所提交的报考材料,请于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13日自行取回,逾期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考材料,考生未按时取回所提交的报考材料由我校统一销毁、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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