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术类本科专业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凡已组织相关艺术专业校考的,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则按照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对未组织相关艺术专业校考的直接承认省统考成绩,按照考生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30%+专业统考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条件下,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则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2、艺术类专科专业,直接承认各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则按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0年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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