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纳入该批次录取的高校,按5个专业组投档顺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专业成绩达到省统考对应专业提前批本科专业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对应专业艺术类本科文化线的考生,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影视文学(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依据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依据专业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音乐学类、舞蹈学类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排序方法为:按文化总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文史或理工综合成绩的优先顺序排序成绩,排序不分文史、理工类。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450×750×70%)。
(2)戏剧影视文学(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200×750×30%)。
列入本平行志愿批次的高校,除在招生章程和江西省编制的招生计划专刊中对体检提出要求外,原则上不另提文化总分、专业总分、单科成绩等其他限制性录取要求。各高校招生章程中制定的录取规则适用于对进档考生的录取(以下纳入普通批本科平行志愿批次录取的高校,按此规定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0年江西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和志愿填报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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