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总分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进行。总分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附加分从高到低录取,附加分相同,按综合技能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技能分数相同,按数学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数学分数相同,按语文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联合培养”考生录取分数线另行划定。
2. 自动放弃
若预录取的考生因自身原因放弃录取资格,由考生本人亲自到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录取资格。因个别考生放弃预录资格而产生的缺额,学院将从备录的考生中按录取原则依次递补录取,直至额满为止。
3. 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考生成绩,确定拟录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小组审批后,在江西水利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考生名单经考生办理确认手续后,正式录取名单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审批。
4. 录取通知书发放
我院根据江西教育考试院的审批结果,正式公布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5. 重要提示
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院独立组织测试的一种招生录取方式,且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能再参加江西省2020 年普通高考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江西省2020 年普通高考招生考试。
2020年江西水利职业学院(江西省水利工程技师学院)单独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