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招生院校必须严格按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根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退档。
(二)考生的体检工作由招生院校组织,在报送专项录取信息时须一并上报相关考生体检结论信息。
(三)12 月12 日前,招生院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本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缺额院校同时公布缺额计划、缺额专业及有关征集要求。
(四)12 月13 日前,考生登陆报考学校网站,查询本人测试成绩及录取结果。考生录取后不得退档。
(五)12 月15-17 日,未录取考生可根据本人测试成绩(由测试学校开具)选择1 所缺额院校,在学校网上申请调剂录取。
招生院校按照已公布的征集要求择优录取,并于12 月20 日前网上公示补录结果。
(六)12 月22 日前,招生院校将录取数据通过高职扩招数据上报系统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同时持录取数据库(光盘)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并于12 月25 日前完成录取通知书邮寄及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在本校官网发布。
(七)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录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各校的扩招计划和专业,不得违规突破。
(八)本次扩招专项录取的新生,安排在2021 年春季入学。各招生院校要深入贯彻落实2019 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科学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的同时,严格保障集中教学学时,严把人才培养质量关,实现质量型扩招。
2020年江西省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