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不合格或超过三分之一的复试教师不同意拟录取的,不得录取;
2.复试成绩
(1)按一级学科录取的专业,专业方向课仅划定合格线,不计入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专业外语成绩;
(2)按照专业方向录取的专业,专业方向课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为:
复试成绩=专业方向课成绩*50%+(专业面试成绩+专业外语成绩)*50%。
3.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4.录取时根据各招生单位制定的复试录取办法,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初试专业基础课成绩、复试专业方向课成绩。
5.新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计划(地理学2名,化学3名,管理科学与工程1名)由各相关学院(中心)在复试入闱考生中确定,复试合格即可录取;
6.硕博连读考生复试合格即可录取;
7.教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少数民族骨干考生复试合格,分别根据总成绩高低按计划数录取;汉语言文学、心理学专业少数民族骨干考生复试合格,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的复试结果,录取总成绩排名百分位靠前的考生,如排名百分位相同则依次比较初试专业基础课排名百分位、初试英语成绩得分;
8.思政骨干计划招收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专职辅导员的界定以《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为准,应至少招收专职辅导员4名。本校生源至多招收1名,非专职辅导员多招收1名,如出现跨专业本校生源或非专职辅导员名额竞争,则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的复试结果,录取总成绩排名百分位靠前的考生,如排名百分位相同则依次比较初试专业基础课排名百分位、初试英语成绩得分;
9.各专业普通计划定向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
各学院(中心)复试录取方案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注意查看。
各学院(中心)联系电话:
院系所(中心)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地理与环境学院 |
0791-88132900 |
张老师 |
教育学院 |
0791-88120117 |
尚老师 |
心理学院 |
0791-88120280 |
朱老师 |
文学院 |
0791-88120297 |
刘老师 |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
0791-88320972 |
吴老师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0791-88120367 |
张老师 |
化学化工学院 |
0791-88120692 |
雍老师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791-88120510 |
刘老师 |
管理科学与工程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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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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