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审定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及复试录取办法,负责与学院(部)签订招生复试组考责任状,与相关招生工作人员签订工作责任及保密承诺书。
(二)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督察组,分管副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纪委监察室、研究生院分管院领导、各学院(部)纪检委员和南昌校区管理委员会纪检组成。
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申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问题,督查各招生学院(部)的所有复试工作人员及复试场所是否落实好学校疫情防控要求。
(三)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小组,分管副校长任组长,研究生院院长、学生工作部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人员和各招生学院(部)分管副院(部)长组成。负责制订复试考生心理测试工作方案,审核心理测试结果等相关事宜。
(四)学校成立外语听说能力复试工作小组。研究生院院长任组长,外语外贸学院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8-12 名教师组成,负责协助各学院(部)的外语视听说的面试工作,做好复试教师的遴选及培训,制定口语听力的评分标准,确保评判标准一致。
(五)各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分配本单位各学科招生计划及制定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指导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指导各学科(专业)根据线上远程复试要求科学设置面试流程及建立面试题库,指导面试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签订工作责任状及保密承诺书。
(六)各学科(专业)于复试前成立线上复试工作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复试内容确定、复试题库建设,开展复试综合面试工作。一般应选派不少于7 位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具有一定外语交流能力的教授、副教授或青年博士教师组成,组长一般由学科负责人担任。线上复试时随机抽选不少于5 人组成复试实施小组。
(七)各学院(部)要多方式多渠道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强化安全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及服务意识,确保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按照方案和程序进行;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2020年江西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