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远程考试过程中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或取消录取资格。
1.携带规定以外的材料或者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未按远程网络考核(试)相关要求摆放视频机位,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3.视频监控范围内有其他人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的;
5.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的;
6.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7.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8.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9.寄送答卷内容与所发图片答题内容不一致的;
10.考试过程中,双机位同时掉线不与招生单位联系说明的。
其他形式违纪、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020年江西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核考试(核)违规处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