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录取新生须按学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条 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按教育部规定颁发江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答案来源于:2020年江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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