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招生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均合格的考生名单,按各设区市分配的文,理科计划数,根据遵循志愿,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出现缺额情况的,优先在缺额设区市内进行文、理科招生计划调整,在生源充足科类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惠顺序从高分至低分进行顺延调剂录取;再出现缺额的,在全省范围内分文理科,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至低分进行补充投档录取;仍出现缺额的,将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进行网上征集志惠或降分录取,我院通过网站发布相关公告组织招生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2.考生文化总分出现同分情况的,按文理科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台,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仍出现同分情况的,报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排序,
3.省内公安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为10%左右。且每个公安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均控制在10%左右。
4.考生录取后专业分配依据考生高考分数和填报志愿情况,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专业,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答案来源于:2020年江西警察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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