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根据考生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技能测试成绩两部分成绩之和确定总分,按各专业计划数及录取规则划定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二)录取安排
1、6 月4 日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学校网站公示。
2、被拟录取考生须在6 月6 日前持有效证件到学校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3、6 月7 日,招就处将录取数据库上传至“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单考单招数据报送系统”;6 月 8 日持录取数据光盘至省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4、6 月13 日前,招就处在我院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并同时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录取说明
被单招院校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享
受相同的一切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0年江西洪州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江西洪州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组(招就处,责任人:刘衍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