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录取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仅招收理工类考生,如考生跨科类填报专业志愿则顺延至下一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二)录取顺序
1.按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与技能测试成绩的总分确定综合成绩;
2.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考试科目成绩顺序确定录取顺序,依次为数学、语文、技能测试。
3.单色识别不全的考生,不能录取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中澳合作办学)、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厂热工自动化技术、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供用电技术、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火电厂集控运行等9个专业。
(三)录取步骤
1.6月4日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
2.6月13日前,在我院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并由招生就业处向每位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重要提示
(1)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2)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院独立组织测试的一种招生录取方式,且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再具有统招录取资格;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当年统招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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