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由我校具体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管理,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一)录取总分:综合素质评价分数与职业适应性测试分数之和;
(二)录取原则:心理测试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心理测试合格考生,以综合素质评价分数与职业适应性测试分数之和作为录取依据,并按“分数清”的录取原则,结合“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办法,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学校可根据录取情况适当调剂专业班级设置。
(三)我校按照招生章程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连同考生成绩,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核准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2020年12月1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2020年12月20日前考生录取详细信息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本次面向社会人员录取的新生于2020年12月20日前到校报到,开展教学时间统一于2021年春季开始。
2020年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对象类似问题答案